19世纪中叶前,西方传教士的活动范围受限于当时满清政府的政策,主要局限在澳门、广州的小部分区域和海外华人侨居的地方。
1842年,满清政府签订《南京条约》,割让香港给英国治理,并开放上海、厦门、福州、广州和宁波五处港口,进行贸易通商。也为新教传播开辟了新局面。
1843年,英美两国的5个差会(伦敦会London
Missionary Society、美部会Congregational
Church、马礼逊教育会、美国浸礼会American
Baptist Churches、美国长老会)的代表,在香港首次召开以共同翻译中文圣经为目的的传教士会议,并成立一个译经委办会。会议决定,以「公认经文」(Textus
Receptus)作为希腊文基础文本,修订当时的新约译本,并且重新翻译旧约。
5个差会的代表成員包括:
裨治文 (Elijah
Coleman Bridgman 1801-1861 ) - 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、
文惠廉 (William Jones Boone 1811-1864 ) - Protestant Episcopal Church Mission、
克陛存 (Michael
Simpson Culbertson 1819-1862 ) - 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 、
婁理華 (Walter
Macon Lowrie 1819-1847) - American Presbyterian
Mission、
高德(Josiah
T. Goddard 1813-1854 ) - Baptist Board for Foreign Missions、
羅爾悌 (Edward
C. Lord 1817-1887 ) - American Baptist Missionary Union、
迪因修 (William
Dean 1807-1895) - American Baptist Missionary Union、
施敦力 (John
Stronach 1810-1888) -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、
理雅各 (James
Legge 1815-1897 ) -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、
麥都思 (Walter
Henry Medhurst 1796-1857 ) -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、
美魏茶 (William
Charles Milne 1815-1863 ) -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、
另由中國人王韜 (Wang Tao 1828-1897 ) 潤筆。
1844-1847年 : 第一阶段
译本分由五个传教驻区(上海/宁波、厦门、福州、曼谷、广州/香港)的委员会各自负责翻译。各个驻区的委员会把译文呈送到其他的地区进行修改,修改后的原稿再送回委员会,最后呈交到委办大会定稿。在这四年间,由于种种原因,例如参与翻译的两位传教士相继离世,翻译过程中出现译名的分歧,以及传教士忙于其他传教事务等原因,原先拟定的计划和地区经历数次的变动,翻译的进度较慢,成果不多。
1848-1850年 : 第二阶段
工作进度依然十分缓慢,平均每天10节经文的进度。在这个阶段,翻译工作主要由麦都思、裨治文、施敦力和美魏茶等人负责。
1850年,完成《新約》的翻译。
1852年,翻譯過程中,譯者們對用「上帝」還是用「神」各執己見。
美國聖經公會 (American Bible Society) 採用「神」,名《救世聖經》
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 (British and Foreign
Bible Society, 前稱大英聖書公會)
採用「上帝」,
印行兩種版本《新約》。
1853年,倫敦會的麥都思、施敦力、米憐等人退出委員會,自行完成修訂《舊約》。
1854年,《舊約》譯本與委員會所譯《新約》以《代表譯本聖經》為名合訂出版,由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出版,史稱「代表譯本」或「委辦譯本」(Delegates’
Version)。
1857年,麥都思、施敦力出版以南京官話(白話文)改寫的文言「委辦譯本」的新約全書,是中國第一本白話文譯本,史稱「麥都思、施敦力譯本」或「南京官話譯本」。
1859年,裨治文、克陛存和文惠廉翻譯,由美國聖經公會出版文言文(深文理)新约。
1862年,裨治文、克陛存和文惠廉翻譯,由美國聖經公會出版文言文(深文理)旧约。